■ 觀察家
  雅芳向誰行賄“獲得中國直銷牌照”的,其花錢行賄,抹平自家“負面報道”是否屬實?對於這些疑點,中國的司法機關當順藤摸瓜,查個水落石出。
  12月17日,化妝品直銷巨頭雅芳與美國證交會(SEC)達成和解,承認其違反美國的《反海外賄賂法》。雅芳同意支付1.35億美元,其中一半是刑事罰金,另一半是民事和解費。此前,雅芳被指控曾向可幫助其獲得直銷經營許可、逃避罰款和壓制官媒負面報道的中國官員行賄。
  雖然,雅芳是剛與美國證交會達成和解的,但“雅芳賄賂門”早在2008年就爆發了,當時雅芳的中國員工向總部舉報其在中國有“不正當支付”行為,才引發了美國雅芳的內部調查和美國證交會的外部調查。所以,雅芳向中國官員行賄的時間是在2004年到2008年第三季度之間,這是一筆“老賬”。
  但讓人遺憾的是,雖然“雅芳賄賂門”已經曝光6年,但我們至今也不知道雅芳到底賄賂了哪些中國官員,更不要說受賄者被追究刑事責任了。這個事不能一直沒有個說法。
  2008年商務部“郭京毅窩案”爆發,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落馬。因為鄧湛曾力主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直銷體系”,一手向雅芳等外資公司發放了“直銷牌照”。所以當年媒體猜測雅芳是向鄧湛行賄的。但是,據2010年鄧湛的判決書以及相關報道,鄧的受賄罪行有三項:一是接受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玉棟賄賂179.5萬元,二是接受飛利浦公司副總裁季鐵安的賄賂40萬,三是接受新澳公司的賄賂。其中,並沒有涉及雅芳的行賄。
  那麼,我們要問:雅芳已經乖乖認罰的“通過行賄獲得中國直銷牌照”的事,雅芳是向哪些中國官員行賄的?那些Gucci包包,現在誰在用?另外,雅芳花錢行賄,抹平自家“負面報道”是否屬實?對於這些疑點,中國的司法機關當順藤摸瓜,查個水落石出。這事都已經曝光6年了,美國司法機關通過《反海外賄賂法》管到了中國地盤上的受賄,中國司法機關不能不作為,將司法管轄權拱手讓出。
  其次,還得說的是,雅芳雖然賠出了1.35億美元的天價,但都是美國的刑事罰金和民事和解賠償,跟中國沒有關係。而雅芳行賄的是中國官員,用不正當途徑取得的是中國的直銷牌照,破壞的是中國市場競爭公平性,損害的是中國企業、消費者的利益,但繞一大圈子,中國人沒有得到一點補償?中國政府對於雅芳也應展開調查,做出處罰,甚至應該吊銷其通過行賄取得的“直銷牌照”。
  中國的商業腐敗問題,不能指望著外國通過《反海外賄賂法》來解決,“打鐵還需自身硬”。外國查處的在華行賄案,等於已經把案件線索交給了我們的司法機關,期待我國司法機關打擊涉關外企的腐敗也要有“打老虎”的決心。
  □徐明軒(法律工作者)  (原標題:雅芳到底賄賂了誰,不能總是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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