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記者 包力 通訊員 王東興
  原本在哥哥孫某鋒工廠打工的孫某,“下海”開了一家擔保公司做網貸業務,他在網站上發佈有較高回報的“投資信息”引誘投資者投資,至案發,吸收479名投資被害人共2755萬餘元資金。根據證人證詞,孫某鋒是擔保公司的幕後老闆。昨日,被告人孫某鋒、孫某涉嫌集資詐騙在深圳中院受審。
  發佈高回報信息引來投資
  被告人孫某鋒和孫某是親兄弟,兩人來自安徽,都是初中文化。身陷囹圄之前,孫某鋒開辦一個工廠。孫某在法庭上供述,開公司前他在孫某鋒的工廠打工。檢察機關指控,孫某在2013年8月1日設立了深圳市正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之後在網上設立了該公司的投資網站“寶豐創投”,在該網站上發佈有較高回報的“投資信息”引誘投資者投資。為博取投資者的信任,孫某鋒對投資被害人宣稱正鼓公司由其實際經營,其以個人資產(公司、商鋪、房產等)為正鼓公司提供擔保,並將相關的“連帶責任擔保函”發佈在“寶豐創投”,帶投資者考察相關“投資項目”。
  至案發,正鼓公司通過被告人孫某的賬號共吸收479名投資被害人共2755萬餘元資金,除在“投資”前期被告人孫某陸續歸還投資被害人1031萬餘元外,尚未歸還投資被害人1799萬餘元。經查,被告人孫某將未歸還的投資被害人資金中的1310萬餘元轉給被告人孫某鋒使用,剩餘部分除用於正鼓公司經營支出外被其個人揮霍。被告人孫某鋒為正鼓公司提供的擔保為一無法實現財產權利的虛假擔保,其將收到的投資被害人的資金用於償還本案外的個人債務。此外,正鼓公司對投資被害人宣稱的“投資項目”均為虛假項目,2014年1月13日,被告人孫某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主動投案。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孫某鋒、被告人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投資項目半數為虛假
  對於檢察機關的起訴,孫某辯稱,投資項目只有一半是“虛假”的,而且,他不知道哥哥放在網上做擔保的資產已經抵押給銀行。
  根據證人證詞,孫某鋒是擔保公司的幕後老闆,因為自身工廠經營陷入困境,他一直過著“拆西牆補東牆”的生活。對此,孫某鋒一口否認,他表示,自己和孫某是借貸關係,他不知道孫某的錢是怎麼來的。並且,他每月還付給孫某5%的利息。
  事實上,網貸平臺風險密集爆發、多家平臺資金鏈出現問題的新聞時常見諸報端。有業內人士曾指出,目前全國有大量的網貸平臺,其中三分之二位於深圳。這一新興行業由於缺乏監管,行業內魚龍混雜,網貸平臺的增長速度及年交易量正在瘋狂增長。
  昨日在庭審現場,幾名投資者也到庭旁聽。其中一名投資者向記者透露,自己投資網貸已有幾年,網貸公司最高能付給他們40%的利息。在孫某的公司,一開始是給出20%多利息,後來利息降至18%。去年該公司不給錢了,投資者才發現情況不對。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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